越早知道越好(深圳小产权房疯狂上涨的原因)深圳开发商携款27亿元跑路小产权房业主投诉无门,深圳的小产权最近动态,

01看房团    2022-12-15    89

原副标题:深圳地产商监守自盗2.7亿跑路小产权房物业公司马村区

小产权房地产商携2.7亿跑路,当事小区就是前几段被传的被中央政府责令拆毁的镜湖长廊。镜湖长廊坐落于东莞市石岩市中区,曾有业内揣测,中央政府此次Thuir决意责令拆毁镜湖长廊是已经开始解决深圳小产权房问题的象征。而历史事实啊如此吗?10月28日,有部分镜湖长廊的购房者向记者则表示,房子没被拆毁,且在小区发射塔出口处等原来用货柜封死的地方都用混凝土修整了,但地产商也消失的无踪。

扣押后的镜湖长廊。

卖出900三套小产权房后被扣押 地产商跑路卷走总房款约2.7亿

镜湖长廊坐落于深圳龙岗石岩市中区,占地约8000万平方米,总占发射塔积约11万平方米。由1栋裙楼,8栋楼围合组成,高21层。资源共享房源约1500套,其中写字楼1200Niederbronn,小区于今年即2014年9月份破土动工,之后已经开始贩售。据购房者代表者反映,他们多半通过小中介机构等平台获知了镜湖长廊,并在考虑后决定买回,地产商则表示按揭5

进行概要

镜湖长廊购房协议书,名叫《共同筹资建房协议书》。

6月17日,小镇内贴出了深圳规土委的大幅通知,通知显示,新盘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证,司法机关严禁进行销售,这时,新盘1500Niederbronn房源已卖出900三套,据购房者代表者统计数据,地产商卷走已退款项约2.7亿左右。有的是购房者已经在家装房子,6月17日当天,其他人被要求撤走小区。令人遗憾的是,此通知题名年份为2015年1月5日,而购房者们均则表示自己在购房时完全没从任何平台听

小镇内贴出的大幅通知,年份题名处为2015年1月5日。

随后,7月5日,购房者与地产商方面进行第一次沟通,地产商销售则表示项目7月15日解封;7月21日,市规划土地监察

相关部门:今年年底已已经开始打击 购房者:未见任何通知

访的道路。8月初,购房者们试图与石岩市中区办协调沟通,随后又多次上访东莞市信访办、深圳市信访局、深圳市规土委、东莞市中央政府等部门,均未得到明确答复。9月23日,深圳市规土委通知购房者们准备身份证明、购房资料等到石岩市中区执法队进行登记,截止到9月30日,登记购房者约560户。

9月29日,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发出一封给购房者的复函,复函中则表示,由于违法建筑镜湖长廊未在规定期限(1个月)内屡行拆毁的处罚决定,所以,已移交东莞市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另外,从2014年底,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已经多次组织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对镜湖长廊进行打击,包括在各处贴出通知,向市民发放温馨提示等等……而所有购房者均则表示在今年上半年买房的时候,没以任何形式看到或听到任何关于此项目违建的通知。而就在10月19日,小区发射塔出口处等原来用货柜封死的地方都用混凝土修整了,这样普通人更加无法进入小镇内部。

对此,记者致电了市规划电肖主任,他则表示,再用混凝土修整是施工队擅自所为,市中区办知道后立刻制止了,但随后,他又则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流浪人员偷偷入住以及防止部分购房者强行入住的行为。他还则表示,10月16号,市里面专门召集所有市中区一把手开会商讨应对小产权房政策,当问到会议内容,肖主任则表示不清楚。

10月19日当天现场,购房者称:蓝色衣服的是市中区办的人。

同日扣押6处小产权房其余都解封 只因土地性质不同

据了解,6月17日镜湖长廊被查封当天,与其一起被扣押的还有凤凰御景山庄等其余5处小产权房,而这些小产权房在扣押后数日便被解封,物业公司依然可正常入住。同样是小产权房,为何唯独镜湖长廊仍旧是扣押状态呢?

地性质的问题。国土网站上显示,早在2012年,镜湖长廊的地块便已有备案,备案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而在2013年时,镜湖长廊地块的用途标注为宝翔工业区某工厂宿舍。众所周知,工业性质的土地上,是决不允许用做居住等其他用处的,所有建设写字楼楼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而其余被扣押的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都是村委所有,即村委统建楼,村委统建楼虽然也是小产权房,但由于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还属村委所有,不是国家所有,而深圳多半数小产权房都是同样的性质,解决起来需要相当大的力度,所以暂时还无法查处。

而镜湖长廊的地块已经出让为工业用地,却不做工业性质的开发,所以此次中央政府下力度扣押也是不可避免的。而石岩市中区办肖主任还则表示,针对地产商跑路的行为,公安局已经立案侦查,也正在通缉地产商方面相关负责人。

专业律师:变更土地性质是最佳解决方案 违建小产权房碰都不要碰

针对此事,记者专程咨询了负责房产纠纷方面案件的张茂荣律师,张律师则表示在此案件中,被查处的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基于此,购房者与地产商签订的交易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的。此案件的情况下,《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应互相返还财产,即购房者把房子还给地产商,地产商把钱还给购房者;而由于地产商跑路,返还不能,所以购房者可以走民事诉讼的途径,通过资产变卖获得返还。但由于地产商资产为违法建筑,所以变卖也存在一定障碍。

而谈及此案的最佳解决方案,张律师则表示,因此事涉及到许多人民群众的利益,考虑到社会稳定以及行政执法成本,中央政府进行风险评估后,最可能使用的解决方发便是让地产商补齐土地出让金、市场差价、地价差价等等相关手续及资金,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这样便可以最大化的照顾到各方利益。“虽然理论上可以这么说,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是一件及其复杂的事情,所以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加上如今地产商的跑路,所以这个解决方案也是有很大的阻碍的。”

对于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张律师认为:“小产权房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事物,只是就目前深圳的情况来说,比较复杂不好解决。但是最好不要买,因为买回的风险是特别大的。尤其是存在违建行为的小产权房,千万不要碰,因为这样的买卖合同是绝对无效的,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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