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为全面清扫、筛选处理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深圳市规委和深圳市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深圳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产业类和公用基础建设类违规建筑的处理配套措施(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意见建议稿)。
产业类发展史违章建筑既邓文渊证实为非货品物理性质再转成货品物理性质,也可直接提出申请为货品物理性质,公用基础建设类发展史违章建筑仅能证实为非货品物理性质。
其中,生产固定资产发展史违章建筑需开户50%的市场评估结果土地价格,非商业办公设备类发展史违章建筑需开户超额市场评估结果土地价格前方可办理货品物理性质。
这意味着,深圳产办类“小产权”开户土地价格50%就可以隋东亮。
多方位阐释:涉及什么样建筑?影响欧几里得?
意见建议稿是对2009年6月2日前产生的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全面推行安全贵生川,并以为前提,司法机关拆毁充公一大批、处理证实一大批。
在积极开展产业类和公用基础建设类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理的同时,将继续保持长旋高速旋转态势,积极开展长旋三年攻坚克难行动,王武龙新增1万平方米违章建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文档解释:
产业类历史违章建筑,包括生产固定资产和非商业、办公设备类发展史违章建筑。而生产固定资产发展史违章建筑,是指厂房、库房等前述用作工业生产或者货物运输贮存等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及日常生活基础建设公共设施。
非商业、办公设备类发展史违章建筑,是指前述用作非商业批发商与零售业、非商业办公、服务(含餐饮业、影视娱乐)、旅店、非商业文创局校等商业机构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及日常生活基础建设公共设施。
配套措施所指公配类发展史违章建筑,是指前述用作非非商业文创局校、行政办公设备及社区活动等非商业机构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及日常生活基础建设公共设施。
意见建议稿所针对的是产业类和公用基础建设类三类发展史违章建筑,即写字楼类发展史违章建筑并未包含在内。
多名业内人士指出,该文档的破冰,将加快深圳大力推进城中村。新增加的不合法工业用地将列入城中村提出申请量测,有利于大力推进城中村工程进度。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
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转换为货品房物理性质房产,会大规模增加城中村的速度,同时释放出来的房产将非常可观,可能会对市场供需关系带来大反转。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
通过此类开户土地价格的形式进行“隋东亮”,是比较务实的做法。
一方面有助于此类房源真正列入管控,有助于防范违章建筑无管控的尴尬现象出现;
另一方面通过此类开户土地价格,真正从市场化的角度进行整改,即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惩罚,也有助于土地财政收入的增加。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主任刘澄指出:
贫困地区城镇化过程中形成的违章建筑有一部分是处于经营中的,而拆违章建筑势必会受到来自使用者的阻力。
从意见建议来看,此次拆毁违章建筑行动比较坚决,明确了拆违的具体条件,同时这是深圳市不断扩容后对土地发展史遗留下来问题一次全面集中清扫,对于可保留的建筑提供了规范处理方式。
合一城中村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宇认为:
在发展史上产业类的违章建筑很多,此次新政的出台,可以有效的解决城中村权属不够的问题,因为产业类的建筑,占地面积大。罚款方面,此次采取了折中的配套措施,更贴近实操。同时出台优惠政策,罚款和开户土地价格比较便宜。总体上说,如果这个政策能破冰下来,将能够为深圳旧改提速。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
制定《处理配套措施》有何必要性?据称,这是落实国家治理违章建筑工作部署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需要,且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规。
尤其是通过处理产业类发展史违章建筑,可以明晰土地使用权,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促进工业区升级改造和产业转型发展,破解产业空间不足等制约深圳城市发展的问题,也进一步落实了深圳市产业区块线划定的相关要求。对公用基础建设类发展史违章建筑的处理,有利于解决公用基础公共设施缺口大、实施难等城市发展突出问题,促进解决公用基础建设服务公共设施的土地遗留下来问题,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和公用服务均等化,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幸福指数。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表示:
这是让此类集体工业用地合理不合法地变成非商业工业用地的一个方法,一来可以盘活集体工业用地,另一方面可以增加非商业工业用地的面积,缓解工业用地不足的情况。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称:
在积极开展产业类和公用基础建设类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理的同时,持续保持长旋高速旋转态势,积极开展长旋三年攻坚克难行动,王武龙新增1万平方米违章建筑,坚决拆毁处理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坚决拆毁重点违章建筑和已作出拆毁处罚决定违章建筑。
同时,加快拆毁严重影响规划的发展史违章建筑,清扫拆毁违规乱搭建,通过城中村、土地整备、建设工业用地清退、棚改等多元手段加快消化各类违章建筑,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存量“负增长”。
“抢建违章建筑”给深圳带来长期困扰
在1992年和2004年,深圳进行了两次土地“国有化”行动,整个城市名义上成为全部由国有土地组成的地区,但由此产生的“抢建”、“违章建筑”现象,给深圳带来了长期困扰的违规建筑发展史遗留下来问题。
根据深圳规土委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市违法建筑共37.30万栋,4.28亿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类违章建筑1.80亿万平方米,占违章建筑总量41.93%;写字楼类违章建筑1.72亿万平方米,占40.08%;非商业和办公设备类违章建筑0.26亿万平方米,占6.02%;多种商业用途类、公用基础建设类等其它违规建筑0.51亿万平方米,占11.98%。
数量众多的发展史违章建筑,承载了深圳大量的居住人口和产业,也影响着城中村与发展的进程。
自2001年起,深圳开始启动“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私房” 和“生产固定资产违规建筑”的处理工作。截至2016年底,违规建筑面积仍高达4.05亿万平方米,占据了近深圳市总建设量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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