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深圳未来小产权房会怎么走)深圳的小产权房路在何方?,深圳小产权房在哪里有房源,

01看房团    2023-05-11    64

在当下深圳高房价的背景下,深圳的各阶层住房买房人社会阶层备感买房“压力山大”,而深圳

目前所谓的小产权房其价格相比数十亿 5 多万均价的货品房就显得极其高昂,小产权房以其不到货品房三分之一的房价,的确吸引了不少刚需社会阶层的高度关注和买回,但是小产权房其自身的风险也是各阶层买房人社会阶层最为高度关注的。

一、违法属性分析

其存有建筑物这类农地物理性质的违法采用和总体规划工程建设操作过程中和产品销售各个环节两个各方面的违法。

一是在农地物理性质各方面,依照《农地安全法》第七条明确明确规定:“贫困户私有财产的是农地的采用权严禁出让、受让或者出租用于农业户口工程建设”。虽然深圳自1992年到2004年期间,将原贫困地区集体农地全数一次性变革为了集体农地,同时原居民全数转为农村居民(这也使得深圳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没贫困地区的卫星城)。虽然原贫困地区集体农地在实质上完成了变革为国有农地的操作过程,但政府却并没在形式上将变革为集体农地的原贫困地区集体工业用地及时进行征收与储备,因而,在此类别农地上就存有两类别的房屋。第三类是变革成集体农地物理性质前就已经

存有的是居民自有住房和贫困地区信用社用房; 第三类就是在变革成集体农地物理性质后,原居民没按照非正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备案程序,擅自合作开发工程建设的房屋。

二是是因为这些小产权房存有违反不合法工程建设备案流程,未进行非正规工业用地与建筑物总体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备案等情况,甚至有的是小产权房存有违法挤占建筑物黄线等现象。此类建筑物其包括贺村集体农地上所建的奶坛楼或筹资楼、企业拿地投资所建建筑物,和居民用集体土地合作自有的贫困户房。 三是除了在房屋总体规划与工程建设各方面之外,在小 产权房产品销售各个环节也存有违法产品销售犯罪行为。依照

《卫星城房地产安全法》绒兰和第十条明确规定,“小产权房的产品销售没正当理由”。因而,虽然小产权房这类存有农地物理性质违法合作开发利用和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存有违法修建等情况,导致其无法像非正规货品房获取不合法的预购或V33许可证证书,因而对外产品销售这类来讲就已经是违法违法产品销售犯罪行为。

因而,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农地受让管理严禁放售农地的通知》明确规定,贫困户的写字楼严禁向农村居民出售,也严禁批准城市居民挤占贫困户基地农地工程建设写字楼,有关职能部门严禁向违法修建和买回的写字楼发放农地采用权证和房产证。

二、政策处理的实践

虽然深圳目前新增可供合作开发工业用地资源日益耗竭,深挖存量工业用地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深圳今后寻求工程建设发展空间的首要条件选择。依照深圳市总体规划国土职能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4 年底,全区违法建筑物有 37.3 万栋,总面积达 4.28 多万千瓦。占了全区建筑物总量 43%,可谓是占据了六分之一。如何不合法合规性寨外活此类存量工业用地,将会给深圳带来巨大的合作开发工程建设空间,可以预料的是,今后深圳将通过大规模的卫星城单元更新,将此类存量工业用地予以合作开发。而实际上横梗在深圳卫星城旧改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妥善处理这些广泛分布的小产权房。

为了妥善有效地解决我市小产权房问题,深圳市政府在近几年采取了分类治理方式,一是对在建的小产权房采取高压查违的方式予以坚决遏制,并且对非原居民所建的以房地产合作开发为目的小产权房不予确权;二是对原居民所建的小产权房从宽处理。依照此类原则,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贫困地区卫星城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方法》) 原居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总建筑物面积480 平方米部分免予处罚,并且依照相关明确规定可办证确权。而此明确规定也有利于保护原居民不合法权益,但不符合现有法规政策的小产权房其命运则注定了永无确权之日。依照《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其中对“以房地产合作开发为目的兴建违法建筑物的,除依法拆除、没收等外,还要没收违法所得”。例如 2014 年查处的位于宝安福永的“福安雅苑”小产权房,700 多户业主交了住房款项后却在即将入住之时房屋被政府查封,至今也未被允许入住,而业主所缴纳的住房款项也因合作开发商跑路而索要无门。

三、疏堵结合,合理盘活存量

事实上,虽然深圳小产权房存有的是数量巨大,涉及的人群也十分庞大,依照我市规土委相关调查统计,深圳全区居住在小产权房中的人口,大约有 730 万人。占目前全区人口的六分之一!如何妥善处理现有的是小产权房,的确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一道难题。

从目前来看,解决小产权房的核心是如何妥善解决其违法成分,依照《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我市处理小产权房以该法规颁布的时间节点作为认定其是否为历史遗留建筑物的标准,从这一点看,政府是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但对于另一部分在该时间节点之后的小产权房,政府则采取了一刀切办法,一律不予确权,从这点主通过以市场评估价格统租、回购等方式,并且将此类房屋重新按照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备案流程进行补办报备,将其改作成为我市临时性保障性住房,用以弥补我市住房保障巨大的供给缺口。 而事实上,福田区政府已率先迈开了探索的步伐,福田区政府拟将首先斥资 1 亿元人民币,在水围村试点改造 35 栋约 600 套住房为人才公寓,这对于缓解福田区本就紧张的工业用地供应与盘活小产权住房资源,提出了一个新的解决思路。但从全区范围而言,市小产权房的社会成本与行政成本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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