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类型、买回信用风险、经济政策提议

3号看房团    2022-05-18    134

原副标题:深圳小房屋产权房类型、买回信用风险、经济政策提议

深圳小房屋产权房类型、买回信用风险、经济政策提议

(听音视频请出访我们的喜玛拉雅广播电台“滕昭说”)

文|深圳房商业地产辩护律师张茂荣项目组

2017年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深圳市房屋征税与补偿金计算方法产品价格》,指导深圳市房屋征税补偿金工作,计算方法产品价格中香蜜湖最高41200元万平方米,南澳最低8400元/万平方米!

就产品价格适用于范围,文件明文明确规定仅适用于于深圳市依照《深圳自贸区处置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私房若干个明确规定》、《深圳自贸区处置发展史遗留下来绍代艾违规建筑物若干个明确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及其配套经济政策处置取得非货品性质房商业地房屋房产证书的写字楼房屋,或合乎上述明确规定处置范围但尚未展开处置的写字楼类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

简单地说,就是仅适用于于上述“两规一下定决心”中合乎流转前提类的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除此以外的其它违规建筑物、小房屋产权房均不适用于,与深圳小房屋产权房隋东亮没丝毫关系,买回小房屋产权房的法律条文信用风险并没任何降低。

即便如此,也还是在社会风气引起了剧大震动,部分自新闻媒体将该公告作为中央政府对小房屋产权房隋东亮的信息不予传播,深圳房商业地产辩护律师张茂荣项目组先后接受第一财经、新浪乐居、第一现场等新闻媒体采访辟谣。

这次之所以爆发小房屋产权房隋东亮乌龙事件,核心原因在于深圳街坊对小房屋产权房的高度关注。那么,什么样的房屋才算小房屋产权房,买回小房屋产权房有哪些法律条文信用风险,辩护律师缔造是否有用,深圳区中央政府又是如何审视的呢?本辩护律师项目组在此给大家一一分享:

小房屋产权房并非一个法律条文基本概念,而是民间对在可以自由流通不合法货品房以外房屋的通称。一般认知,就全国范围内来说小房屋产权房仅指经批准在宅基地上工程建设的不合法村民写字楼;而深圳早在2004年便完成了全市宅基地收归国有、农民城镇居民化,成为全国首个没贫困地区社会风气管理体制的城市,自此深圳已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小房屋产权房,但在城镇化过程中及城镇化后产生了大量的违规建筑物,形成了颇具深圳特色的城中村,深圳街坊对小房屋产权房有着不同于其它地区的基本概念认知,认为非完全房屋产权货品房以外的所有房屋类型都属于小房屋产权房,既包括有不合法建楼相关手续的农民房、筹资房、福利费、西屯庄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于房等,也包括没不合法建楼相关手续的违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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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深圳街坊对深圳小房屋产权房的狭义认知及小房屋产权房产品价格的高昂,才导致了中央政府每次对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经济政策变化都会引起极大反响,因为按照狭义认知,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也是深圳街坊心目中小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虽然而已极小一部分。

小房屋产权房高昂的房价优势一直吸引着买不起货品房的广大街坊,买回者权衡于产品价格和信用风险之间,并在法不治众心理下最终下定决心买回,但小房屋产权房的买卖毕竟违规,买回小房屋产权房的法律条文信用风险客观存在并主要体现在两个各方面:

一各方面是违约信用风险。由于没房商业地产证,很多小房屋产权房的买卖而已一纸合约,而这种合约往往属于合宪合约,存在着房价波动下当事人一方毁约的重大信用风险;

另一各方面是拆毁信用风险。没建楼相关手续的违规建筑物类小房屋产权房不被法律条文所认可,面临着随时被中央政府拆毁、没收的可能,即使一直使用,在拆迁时也很难获得补偿金。

小房屋产权房买卖的违规性并不会因为有辩护律师缔造而不正式化。深圳市司法局早在2009年就撰文严厉明令禁止辩护律师为违规建筑物销售行为提供缔造服务,2016年再次撰文明令禁止,虽然而已针对违规建筑物类小房屋产权房,但是有不合法建楼相关手续的小房屋产权房,因不合乎上市买卖前提,如买卖行为本身合宪,缔造同样合宪。

上面说了深圳街坊对深圳小房屋产权房的认识和认知,那么深圳区中央政府又是如何审视的呢?

深圳区中央政府基于深圳已经没宅基地的事实,认为2004年以后深圳已经没了小房屋产权房,即深圳深圳区中央政府对小房屋产权房基本概念的认知是狭义的,是与深圳街坊不一致的。深圳房商业地产辩护律师张茂荣项目组认为,小房屋产权房本来就是百姓通称非法律条文基本概念,深圳区中央政府不应以深圳没宅基地回避深圳街坊普遍关注的广泛的其它类型小房屋产权房问题。

在小房屋产权房处置各方面,深圳区中央政府曾在2016年8月通告于同年10月8日违章建筑位于龙华的金凤凰豪苑及福轩大厦,然最终不了了之,就此本项目组观点如下:

1、违章建筑不合法性各方面:可以确定的是没建楼相关手续的违章建筑类小房屋产权房,违章建筑是明确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且依照相关明确规定是不予补偿金的,即国家城乡规划法和地方的规划条例。法律条文只保护不合法权益,小房屋产权房,特别是这种违章建筑类的小房屋产权房,因并非不合法物权,所以无法获得法律条文保证;

2、违章建筑必要性各方面:违章建筑既并非唯一出路,也并非最佳方式。强制性拆毁,涉及范围广,体量大,阻力大,实行效果差,遗留下来问题难解决,中央政府完全可以对该违规建筑物展开拆毁以外的行政处罚,比如不予罚款、缴交土地价格、责令办妥相关手续后不正式化,如此,既能保证法律条文的正确实行,又能维护社会风气稳定,起到良好的社会风气效果,避免下定决心违章建筑后又实行不了,损害中央政府公信力;

3、不正式化法律条文心理障碍各方面: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只有在国有土地上才能展开货品房工程建设,宅基地是不能展开非农工程建设的,而深圳市土地已经全部实行收归国有为小房屋产权房隋东亮消解了该法律条文心理障碍,所以深圳是具备小房屋产权房隋东亮的基础前提的,但前提是缴交土地价格,办妥相关手续,消解违规状态,但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还需要中央政府出台经济政策支持;

4、买回信用风险各方面:如果买的是违章建筑类不不合法小房屋产权房,目前的状态下是没办法获得保证的;如果买的是经不合法建楼相关手续的不合法建筑物类小房屋产权房,比如筹资房、西屯庄房,福利房、没取得红本房屋房产证的保证房等,则不会被强制性拆毁,最大信用风险在于防范业主违约;

观点总结:深圳小房屋产权房的清理整顿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工作,如何平衡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广大小房屋产权业主权益,是对中央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的考验。漠视现实、简单违章建筑显然并非上策,而置之不理、不闻不问也绝不可能,既要依法管理,又要兼顾市场需求,避免社会风气矛盾,最佳办法只能是存量增量区别对待,对存量已出售小房屋产权房按维持现状办妥相关手续处置,对新增违章建筑类小房屋产权房厉打击强力拆毁。

好了,今天的滕昭说就到这里,感谢大家收听,欢迎关注“深圳房商业地产辩护律师张茂荣项目组”及时获取更多房事资讯,有任何房事纠纷需要委托我们,请拨打我们的400电话,再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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